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共计20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2.岗位职责:负责相关科研平台或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财务)辅助与其他相关业务。
二、聘用方式及相关待遇
1.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用工期1年,期满表现优秀且用人单位尚有需求的,可继续用工。
2.薪酬待遇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招聘程序与方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聘考核工作。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天星路666号)科技楼701。
3.报名方式
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符合条件者,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及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9:00-12:00,14:30-17:30。
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5.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其中,6月19日-6月21日上午12:00为部门考核环节,2023年6月21日下午为综合考核环节,具体事宜以党委教委工作部(人事处)通知为准。
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重庆三峡学院党委教委工作部(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录用的,参加体检。
7.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