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对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1.时间:7月16日 9: 00-11:30,14:30-17: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7:00,逾期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
2.地点:百安校区科技楼706室
3.需提供的材料: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应聘人员信息表》纸质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备案表纸质件1份。属在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籍验证报告。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党员证明需组织关系所在地盖章确认,开具时间要求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需提供非编证明,如《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单位签字盖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
三、专业技能测试事宜
1.抽取案例答辩/试讲题目
签到时间:7月16日17:00-17:30。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资格。
抽题时间:7月16日17:30。
签到及抽题地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分别安排抽题地点。科技楼801室(学生处辅导员岗)、科技楼819室(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科技楼713室(其他岗位)。
2.测试顺序抽签
抽签时间:7月17日7:30-8:00。先到先抽,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取消本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资格。
抽签地点:明辨楼3栋2楼,学生处辅导员(212)、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204)、其他岗位(文学院专任教师、纪检监察室管理岗、计财处专技岗)(203)。
3.案例答辩/试讲测试
时间:7月17日8:30开始
测试地点:明辨楼3栋2楼,具体分布如下:
岗位 |
测试室 |
候考室 |
候分室 |
考务室 |
医务室 |
学生处辅导员 |
210 |
212 |
209 |
208 |
207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206 |
204 |
202 |
文学院专任教师 纪检监察室管理岗 计财处专技岗 |
205 |
203 |
201 |
4.测试注意事项
①测试形式:辅导员岗采用案例答辩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案例答辩只需口头阐述;马院专任教师岗、文学院专任教师岗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要求板书;纪检监察室管理岗及计财处专技岗采用案例分析和部门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口头阐述。
②测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岗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选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作为辅导员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选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课程中相关章节或专题内容作为马院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其他岗位由招聘部门自行确定。
③测试时长:试讲20分钟以内,案例答辩10分钟以内。
附件: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重庆三峡学院
2021年7月10日